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按照《广州航海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广航院〔2021〕76号)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对附件清单所列学生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7日至9月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曾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83132,电子邮箱:jxjy@gzmtu.edu.cn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16日
下一条:关于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退学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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