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申请,按照《广州航海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广航院[2021]76号文)第七条第四项规定,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对附件清单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至7月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曾老师,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83132,电子邮箱:jxjy@gzmtu.edu.cn
特此公示。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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