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航海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说明原因。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附件名单上的同学因没按时办理注册缴费手续且多次联系不上,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或因本人意愿申请放弃入学,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至17日。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曾老师 陆老师
联系电话:32083132,电子邮箱:739456393@qq.com
特此公示。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本部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71人)
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3级新生校外教学点报放弃入学名单(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