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航海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广航院[2021]76号文)第七条第四项与第六项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审核,拟对3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1月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曾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83132,电子邮箱:jxjy@gzmtu.edu.cn
特此公示。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退学学生名单(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