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缴费对象和缴费时间
1.2025级新生缴费时间:2025年1月8日至1月16日。
2.2024级、2023级各层次在籍学生以及2022级高起本和2021级高起本的在籍学生缴费时间:2025年1月8日至2月28日。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件。
注意: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代收”“提前收”“搭车收”学费。
二、关于学费收费和缴费方式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费严格按备案标准执行,按学年核算收取。除学费外,学校不收取其他任何项目的费用,包括报名费、论文指导费、网络教学资源费等。学费标准如下表,我院每学年会在官网(网址:http://jxjy.gzmtu.edu.cn/)发布详细各年级各专业收费标准,请广大学生查阅。
各类专业的学费标准如下:

注:学校不收取教材费,将提供教材版本由学生自行购买或自发组织批量购买。学校财务科电话:020-32083041。
学费由学生本人于每学年初注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广州航海学院财务处”登录直接交到我校财务对公账户,各校外教学点、合作单位不得以我院名义代收学生学费、培训费!(详见我院官网发布的《重要声明》
http://jxjy.gzmtu.edu.cn/info/1043/2334.htm)
录取新生的注册缴费时间以《新生入学交费注册须知》规定的内容为准,交费渠道同上。
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新生和各年级在读学生须在广州航海学院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统一支付平台缴交2025年学费,识别下面二维码关注 “广州航海学院财务处” 微信公众号:

进入“学生缴费”→“自助缴费”→“绑定新用户”后用学号绑定,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按照缴费项目进行缴费。收费标准详见《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各年级学费收费标准》(附件)。
注意: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读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缴费注册,逾期缴费超过三个月将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如需延迟缴费须书面申请并报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审批同意后,再行处理。
三、收费票据的查询和打印
学生缴纳费用后由广州航海学院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可关注“广东财政”公众号或登录https://dzpj.czt.gd.gov.cn/billcheck(广东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查验、下载。
附件:《广州航海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5年各年级学费收费标准》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O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