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航海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以下同学根据本人申请同意退学,或因已超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学业、或因没按时办理注册缴费手续,将按自动退学、注销学籍处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至7月1日。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曾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32083132,电子邮箱:739456393@qq.com
特此公示。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申请自愿退学学生名单(6人)
附件2: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已超最长学习年限退学学生名单(74人)
附件3: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3级新生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168人)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