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州航海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以下附件名单40名同学根据本人申请同意退学,或因没按时办理注册缴费手续,或因学历复核没有通过,将按自动退学、注销学籍处理。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曾老师 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83132,电子邮箱:739456393@qq.com
特此公示。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9月5日
附件: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3(2)学期退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