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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海大广州函授站2021届春季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1-12-17 17:17   审核人:

关于上海海大广州函授站2021届春季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

2021届毕业同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见班级QQ群文件《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的毕业生,请202112月23交申请,将学位申请表、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的复印件交班主任学位申请表的申请时间统一为2022年1月15日。

递交方式:邮寄

邮寄地址:广州航海学院黄埔区红山三路101号继教院

收件人:汤宁芬    联系电话:13342816900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2112月17

 

注:学士学位申请表见附件中表格

 

附件【关于上海海大2021届春季毕业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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