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届毕业同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见班级QQ群文件《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的毕业生,请于2019年1月03日--1月14日(双休日除外)提交申请,将学位申请表、英语成绩原件及复印件交班主任审核。
地址:黄埔校区行政辅楼309。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科
2018年12月27 日
广州航海学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150808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