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同学:
符合学位申请条件(见学生手册或班级QQ群文件“学士学位授予暂行规定”)的毕业生,请于2018年1月03日--1月19日(双休日除外)提交申请。将申请表格、英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班主任审核。
地址:黄埔校区行政辅楼309。
广州航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1月02 日
附:学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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